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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Adtongda时间:25/08/13 电话:18595868333
在保定市,有机肥制造厂的土地性质需以工业用地为主,特定条件下可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管理,具体需结合生产规模、环保要求及地方政策综合判断。以下为详细分析:
一、工业用地是常规选择
生产特性决定:有机肥制造厂涉及大规模工业化生产,需建设生产设施,且可能产生噪音、粉尘和废水等污染物,需采取环保措施处理。因此,其土地用途一般被划分为工业用地,符合工业用地规划和标准,可确保生产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。
政策法规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政策,土地分为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。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作物种植、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,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关联的附属或配套设施用地。然而,有机肥制造厂作为配套设施的情况,需满足特定条件,如生产规模较小、采用环保生产方式等,且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。
保定市工业用地供应情况:保定市主城区2025年工业用地多用于医疗器械、未来产业、人工智能等项目,主要安排在经济开发区。这表明,有机肥制造厂若选择工业用地,可优先考虑经济开发区等工业用地集中区域。
二、特定条件下可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管理
政策依据:根据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发布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,有机肥料生产设施属于可建在一般耕地上的19类设施之一。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;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,需办理县级备案手续,确保用地合法合规。
适用条件:如果有机肥制造厂是作为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来建设和运营的,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,那么其用地性质可以被视为农业生产性质。例如,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、种植大棚等农业用地,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相关附属设施用地,如未将地面硬化的农产品加工、临时交易用地等。
生产规模和方式的影响:如果有机肥制造厂生产规模较小,且采用较为环保、低污染的生产方式,可能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;反之,若生产规模较大,生产方式更倾向于工业化,且需要满足更高的环保要求,则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工业用地。
三、环保要求与用地性质判断
环保要求:有机肥制造厂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。环保要求的高低也会影响用地性质的判断。例如,若项目可能产生较大环境污染,则更倾向于被认定为工业用地,需满足更高的环保标准。
选址要求:有机肥制造厂选址需满足环保要求,如土地必须是建设用地、当地允许开办有机肥厂、3公里范围内不允许出现河流、水库、国家重点工程等。这些要求有助于减少生产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,确保用地合法合规。